译文 遇幽成形之鬼,幽暗之气销时,业报也就完结,转生于世间,犹有贪罔余习,故为服类〈注〉。
注 按异物志说‘山鸮鹄体有文色,土俗因形名之日服,亦名支狐,昼伏夜出,鸣则有祸,亦名祸鸟。’
正文 和精之鬼,和销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应类。
译文 遇精为形之鬼,所和之精既销后,业报也随之而完,再转生于世间,因有贪明余习存在,故成为候鸟,转徙南北,顺时顺节而为去留。
正文 明灵之鬼,明灭报尽,生于世间,多为休征。
译文 遇明为形之鬼,一旦所附之明凋谢之后,所附之鬼亦不再灵,此时鬼道之情想俱尽,出生于世间,多为兆吉祥之禽兽,如祥麟嘉凤之类,余如灵禽巧兽之伦,识语言,随呼唤,都是役使鬼余习所致。
正文 一切诸类依人之鬼,人亡报尽,生于世间,多为循类。
译文 依附于人之鬼,一旦人亡之后,鬼失于所依,业报也完,此时随鬼道的情与想两者都已成空,又重生于世间,因有传送余习,故多为猫狗等循良家畜之类。
正文 阿难!是等皆以业火干枯,酬其宿债,傍为畜生。此等亦皆自虚妄业之所招引。若悟菩提,则此妄缘本无所有。
译文 阿难!这些都是以业火烧干地狱饿鬼二道,转为畜生,酬还旧债,这些都从虚妄业力之所招引,若能悟得菩提,这些业力和果报,犹如眚见灯轮一样,都是虚妄,在清净目中,都无此事本无所有。
解 古德说:‘若人识得心,大地无寸土。’寸土尚且无有,何况其他!
正文 如汝所言宝莲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如是恶业,本自发明。非从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与。自妄所招,还自来受。菩提心中,皆为浮虚妄想凝结。
译文 就如你所说的宝莲香比丘尼,和善星比丘等,在如来藏性真心中,万用俱含,自造何等之业,即各随自业,显现何等之报,这些果报,不从天降,不从地出,也不是人给与,都是自己妄想所招,还来自受,在菩提心中,都是浮虚妄想凝结所成。
解 这正如永嘉禅师所说‘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酬宿债。’
正文 复次阿难!从是畜生酬偿先债。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众生,还复为人,反征其剩。
译文 再说:阿难!这些畜生,酬还从前的债务,假若这些被酬还的人,过分多取所酬还的财物和形命,那么这些众生,就会重来作人,反征其应酬之外,剩余部分。一一索还。
正文 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则于人中不舍人身,酬还彼力。若无福者,还为畜生,偿彼余值。
译文 假若被索取者是比较有力和有福德的人,就依然在人中偿还他多酬还的财力,若是无福德的,纵然天年未尽,也要重为畜生,偿还他过用所值之数。
正文 阿难当知。若用钱物,或役其力,偿足自停。如于中间,杀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经微尘劫,相食相诛。犹如转轮,互为高下,无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寝。
译文 阿难!若用钱物,或是役使他为你效力,偿还够了就停下来。若是在偿债当中,杀了他的身命,或是食了他的肉,就这样以肉还肉,以命还命,纵然经过微尘劫,递相报复,相杀相诛,互为高下,永无休止。除了得了奢摩他禅定,和佛出世而外〈注〉,不得停息。
注 佛出世名为照世灯,无结不解,有怨皆释。
正文 汝今应知。彼枭伦者,酬足复形,生人道中,参合顽类。
译文 你现在要知道,这些枭类畜生酬足了旧债,脱离了横生,恢复了竖形,生在人道中,而顽嚣之性犹在,故参合于顽类之中〈注〉。
注 愚而兼恶,无一毫之善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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