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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第四卷讲解

发布时间:2019-07-15 16:23:21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巳三 以反难显谬

若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令小,仰观日时,汝岂挽见,齐于日面?若筑墙宇,能夹见断,穿为小窦,宁无续迹?是义不然。

此之反难,要当机自审,以显其谬。若如汝先所问,入室之时,缩见令小,则汝仰观日时,岂能挽引长也见齐于日之面前耶?此乃令审,观日非舒,自知入室非缩矣。若筑墙宇,能夹汝见令断,则将墙宇穿为小窦孔穴也时,宁无接续之迹耶?此亦令审穿无续迹,自知夹无断痕矣。而疑缩疑断,俱非正义。故斥之曰:‘是义不然’。三以反难显谬竟。

巳四 出成碍之由

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故于是中,观大观小。

此出成碍之由,由于法执。众生法执未亡,执心外有法,动成有碍,法执一亡,自可同佛作用,惟妙觉明,圆融照了,无有少法可得,夫复何碍?一切众生,总该凡、外、权、小而言,夫见本不可碍,而物亦不能碍,而凡、外、权、小,毕竟成碍者,皆从无始无明住地而来,迷己真心,而为万物,不了万物皆己,遂失本来一体之真心,而执心外有实法。迷字即是法执,乃为成碍之由,不达万法唯心,遂有心、物之分,非惟物不随心转,而心反被物碍矣。故于是中,即是于一体之中,观大观小,逐境迁移,动被物碍。又不仅观小,是为物转,即观大亦然。以界相尚在,尘相未亡,总成有碍。须知物本是心,迷之为物,则能碍心,亦如冰原是水,结之成冰,则能碍水;果能返迷,自可转物矣!转物者,即转万物为自己,如融冰为水,水自不至碍水也。四出成碍之由竟。

巳五 教转物自在

若能转物,则同如来。

转物之功,须凭妙智,悟圆理,破法执,悟明心外无法,法法唯心,转万物为自己,则知天地与我同根,万物皆吾一体,此由事法界,而悟入理法界也。继起圆修,亡尘入性,以性融尘,则同如来。以妙明不生不灭之自性,合如来藏,而如来藏,唯妙觉明,圆照法界,理不碍事,事不碍理,一为无量,无量为一,而证入理事无碍法界也。 则同如来者,法身如来也。法身以理为身,圆融无碍,随举一法,体即法身。由理事无碍,然后身界无分,尘毛相即,小中现大,大中现小,而证入事事无碍法界,即同如来,称性作用,一切自在矣!

昔僧问谷隐聪禅师:‘若能转物,即同如来。万象是物,如何转得?’聪曰:‘吃了饭,无些子意智。’若有意智,为物转也。 又僧问韶国师:‘如何是转物,即同如来?’韶曰:‘汝唤甚么作物?’曰:‘恁么则即同如来也?’韶曰:‘莫作野干鸣,拟同如来,即千里万里。’ 又此两节文,若按相宗解释,一切众生,从无始一念妄动以来,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成阿赖识。此识有见、相二分,不知见、相二分,本来不离一心,以能见之见分,取所见之相分,如下文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此为迷己为物,既迷为物,则失本心将心认作物,不了是心,则非失似失矣。,由是心、物两分,见分恒被相分所转,逐物意移,故于相分中观大观小。 若能转物,即同如来者:见、相二分,如蜗牛二角,出则成双,收则归一,现要转物,相分即是物,必由见分去转他,如何转法?但要见分不取相分,不取无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则无物可转矣!如性宗金刚经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则同如来矣。相既叵得,碍从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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