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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第六卷浅释

发布时间:2019-07-15 16:29:45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六者,反闻熏修,伏归本源真精之性,发出本有智慧之光,光明遍照法界,则所有暗昧幽隐为性的鬼神,就无法自全,故能加被念我名号的众生。假若遇著药叉(勇健鬼)、罗刹(是恶鬼)这二种鬼都喜欢食人肉。人死后尸身若腐,他们可以念咒,令其新鲜而食之。鸠槃茶即魇魅鬼,状如瓮形,能魇魅人。人被魇太久,便会阴盛阳衰而死。毗舍遮,此鬼专啖人和五谷之精气。富单那,即主热病鬼,能令人发热。

鬼属阴,只是一股阴气,故不能见光。有些动物,好像猫头鹰、蝙蝠、地鼠等亦是不能见光,在夜间才出来寻食。

以上种种鬼,虽然走近你的身旁,只要念我名号,连看都不敢看,何况能加害?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著。

七者,音声和动静二性,皆已消灭,连动相和静相,亦了然不生。这时候能闻之性,便逆流而入,直至纯一无妄,就远离一切虚妄浮尘。故能令一切受难众生,但能一心称我名号,禁闭、系缚、颈枷、锁链都不能拘束他们。

这些都不是神话或戏论,因历史上都有记载。好像晋朝窦傅,河内人,永和七年(西元351年)为高昌步卒,被吕护所俘,和同伴七人,共禁狱中,不久将杀。有道山和尚,和窦傅相识,故来狱探视,傅求和尚救他出狱。和尚说:你只一心念观世音菩萨圣号,必有感应,傅遂专诚默念三天三夜,忽然枷锁自落,但不忍一人离去,故求菩萨加被,并劝同伴都诚心念圣号,果然不久同伴刑具亦自解除,遂同逃回乡里。乡人见状,亦皆感动,故一乡之人,都笃信和供奉观音菩萨。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八者,反闻入流功夫更深,既已解脱声尘,尘灭则外无敌对,根圆就能咸归一心,故能遍生慈心,乃至恶人凶贼,亦能受感化而起慈心。所以能加被称我名号的众生,设使经过危险之道路,盗贼亦不敢拦路打劫。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这里讲贪嗔痴三毒,因毒能伤害法身慧命,堕落三途:多贪众生堕地狱;多嗔众生堕饿鬼;多痴众生堕畜生,甚可怖畏。

第九种无畏是离贪欲。诸贪之中,贪欲为首故先讲贪欲。因反闻熏习功夫更纯熟,远离尘缚,诸尘之结既解,色尘亦不能为害,故能令一切多淫众生,但能一心称念我名,即能远离贪欲,远离贪毒就不会随地狱。

人人以为美色可爱,可是美色能劫尽你的家珍。见色动心,还要堕落爱欲深坑,岂不可怕。所以这个男女淫欲问题,最难解决,如果能看破放下,那就得解脱。法华经普门品上说:“若多淫欲,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便得离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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