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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第六卷浅释

发布时间:2019-07-15 16:29:45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一者,由我之智光不外照,不自观世间之声音,只是观能观者是谁,从正定中,用无作妙力来加被众生,故能令一切苦恼众生,但能一心称我名号,我就只观其称念声音,寻声救苦,令其即得解脱苦恼。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二者,我已旋转妄知妄见,回归自性之真知真见。见属火,故见业生,就见猛火。现在妄见既已旋复,但无见业,火亦不能烧。所以我能加被众生,假使他们遇著大火之难,但能一心称我名号,火就不能伤害他们。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三者,我已旋复妄闻,回归真闻。听闻属水,故有闻业,就见大水为害。现在已旋妄归真,水亦不能溺害。则能加被众生,假若他们为大水所漂,但能一心称念我的名号,就不会被大水所溺。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四者,我已断灭妄想,妄想不生,心无杀害,因此能加被众生。假若他们误入罗刹鬼国,但能一心称我名号,鬼就不能伤害。

妄想即第六意识,佛喻之如贼,能杀害我们法身慧命,故修道切切不可有妄想。

好像你现在生了妄想心,既然念观世音菩萨,便不为大火所烧,大水所溺;那么我亦跳入大火大水中来试试。既没有信心,而生妄想心要来试验菩萨,那怎能感应道交!非但不能得救,还要被火烧死,被水溺死,再堕落恶道呢!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五者,因我反闻自性,本觉内熏,熏妄闻成为真闻。一根返源,六根亦同时销妄复真。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六根可以互用,故能加被众生,假使他们将被杀害的时候,但能一心称我名号,我就会令杀害他们的利刀,自然一段一段的断折,兵器戈戟亦失去效用。就好像用刀斩水一样,水无伤痕。用口来吹日光,吹不掉光。这是因为我的自性,如如不动,刀枪不入,故能加被众生,同样不受害。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傍。目不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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