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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第六卷浅释

发布时间:2019-07-15 16:29:45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色是妄想所结成,晦昧成色尘,若用心精来观察,还不能明了透彻,因色尘没有本体,只是结暗所成。初发心者怎可依此不明彻之色尘,而能速获圆通呢?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音声虽可代表语言文字,但要加杂多句多字,才能明白;因一字一句是不能包涵一切意义的。初发心者怎可用此不通之音声,而能速获圆通呢?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香尘是要和鼻根相合,才有知觉,如果离开就无所知,所以鼻根不是恒常有味,要和香尘合才知道,一离开就不知道。故初发心者,不能用此不恒之物,作为圆通法门。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其觉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味尘体性亦不能自知有味,要和舌根相合才知道有味。而舌根,能觉之性,又不能永恒和所觉之物合而为一。故初发心者,亦不能选此不恒之味尘,作为圆通法门。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讲到触尘,虽然亦可证道,但要有所触才知道,没有能所两触,根本一无所知,故离合之性是没有一定。对初发心者,怎能速得圆通。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获圆通。

摩诃迦叶尊者修法而入灭尽定,法属意,意缘法,属于内尘,是外五尘落谢影子在意地中,故叫做内尘。既然凭外尘,必然有个所。外尘为能谢,内尘为所谢。有能所,有落谢先后,就不能互遍互涉。故初发心者,不能选为速获圆通之法门。

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云何获圆通。

见根之性虽然洞然明彻,但明前不明后,见左不见右,四周只能见一半。故初发心者,怎可选此不圆之根,而能速获圆通?

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支离匪涉入。云何获圆通。

鼻中气息出入虽相通,但在出入息尽时,并没有交接之气息相连,必须稍停片刻,故属支分离异,不能互相涉入。对初发心者,亦不能选此作为速获圆通法门。

舌非入无端。因味生觉了。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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