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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第十卷讲义

发布时间:2019-07-06 16:12:05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巳二 辨定

汝观是人,为愚为慧?富楼那言:空元无华,妄见生灭,见华灭空,已是颠倒,敕令更出,斯实狂痴,云何更名,如是狂人,为愚为慧?

此辨定。佛令满慈审观,待华更生之人,为愚耶?为慧耶?满慈答言:空元无华,由翳眼妄见生灭;喻真空法性之中,元无山河大地等法,第以无明妄见,迷时有生,悟时有灭。见华灭空,已是颠倒执著,敕令空华更出,斯人实属狂痴;喻若见诸法,灭妄归空,已是颠倒分别,问如来何时更生诸法,与待华更生者,何以异耶?

巳三 法合

佛言:如汝所解。云何问言:诸佛如来,妙觉明空,何当更出生也,山河大地?

此法合。满慈于喻,所答不谬,故佛即以反难,如汝所解,已知敕令空华更出,斯实狂痴。云何竟作如是问言:如来今得妙空明觉,何当更出山河大地耶?妙觉明空,与前满慈所问,妙空明觉,其理无二。觉指本觉照体,属智德;空指真空寂体,属断德;悉皆双具妙明,故妙觉明觉,妙空明空,随称俱可。佛智德究竟,五住皆尽,断德究竟,二死永亡,方当此称。又空即如如理,觉即如如智,皆明皆妙也。初喻妄不复生竟。

卯二 喻真不复变 分二  辰初 总举二喻  二 总合二法  今初

又如金矿,杂于精金,其金一纯,更不成杂;如木成灰,不重为木。

上科二喻,喻妄因妄果,本自不生,非成佛始灭。此科二喻,喻真智真断,本来无变,非成佛始生。而众生虽在迷位之中,妄性本空,生本不生,况况诸佛已证究竟之果,独妙真常,而反有变耶?上二喻,一喻无明妄因,一喻万法妄果,各喻各合;此二喻,总喻真智真断,总喻总合。 金矿,以金在矿中,故曰‘金矿’。杂者矿中杂有精金,其体精真不变,喻智体不变也。其金一纯者:加以开矿锻炼之功,渣滓既尽,其金惟一纯精。更不成杂:即一成精金体,不复重为矿也。喻智德有功,修行除惑,惑净智圆,无二无杂,智德成就,更不再起无明,故喻更不成杂也。

木喻烦恼,灰喻涅槃。木不能自成于灰,必假火烧,方成为灰。火喻智慧;烦恼不能便证涅槃,必假智慧,断除烦恼,出离生死,而证涅槃。断德成就,更不再生烦恼,故喻不重为木也。

辰二 总合二法

诸佛如来,菩提涅槃,亦复如是。

此法合。十方一切,已证究竟果觉,诸佛如来,所证菩提智德,究竟无变,同于纯金不杂,既转烦恼,而成菩提,不复更有烦恼。亦同精金,不复重为矿也。诸佛如来,所证涅槃断德,究竟无生,同于烧木成灰,既转生死,而成涅槃,不复更受生死,亦同木灰,不复重为木也,故曰亦复如是。 法合之文,另作总喻总合解;金喻菩提涅槃,虽非修生,要必修显,一成永成,不复更变;喻如精金,虽复本来金,终以销成就,一纯永纯,不重为矿也。木喻烦恼生死,虽属如幻,以幻除幻,一灭永灭,不复再生;喻如木灰,以火烧木,木尽成灰,一尽永尽,不重为木也。此解前喻真不复变,后喻妄不复生,虽同前二喻,亦复无有碍。初先说不空藏,以示生续之由竟。

子二 说空不圣藏以示圆融之故 分二  丑初正答次问  二 兼释转难 丑初分二  寅初 牒定五大以释疑  二 圆彰三藏以劝修 寅初又五  卯初 按定所疑  二 喻明性相  三 难释相妄  四 以法合喻  五 申义释疑  今初

富楼那!又汝问言: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疑水、火性,不相陵灭,又征虚空,及诸大地,俱遍法界,不合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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