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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第八卷讲解

发布时间:2019-07-16 16:07:59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若是身、口、意都犯了杀、盗、婬,不是六根交作,也不是十因之境同造,罪业还不算达到极点,这人死后,就入八火地狱,十寒地狱,合共十八层地狱。

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

若身、口、意三业,并非都有造罪,只是三者之中,或一杀一盗,或一盗一婬,或一杀一婬等,都是具二缺一,这个人的罪业,又轻于前,就入三十六地狱。

见见一根。单犯一业。是人则入一百八地狱。

如果六根现身,只见一根,单犯一业如杀盗婬,各各缺二,譬如身犯杀业,或身犯婬业,或身犯盗业,这样罪业又轻于前,这人就入一百零八地狱。

由是众生别作别造。于世界中入同分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

由于众生造业不同,则所受果报亦各不同。于世界中,各人差别的众同分地,并不是彼彼发业,各各私受。这都是妄想所生,因惑造业,而有地狱,故不是本来就有的。

复次阿难。是诸众生。非破律仪。犯菩萨戒。毁佛涅槃。诸余杂业。历劫烧然。后还罪毕。受诸鬼形。

再说一次,阿难,这些众生,除非破坏律仪,犯菩萨禁戒和毁谤涅槃至理外,其他各种罪业,堕入地狱之后,如处于猛火之中,经过多劫的燃烧,备受痛苦,受罪完毕,还要受各种鬼形,依照他们的习气,而成哪种鬼的形状。

受戒而破戒,明知故犯,罪加三等。还毁谤三宝,破坏律仪,那就堕入阿鼻地狱,求出无期。有人说:“佛教就佛教,何必要有戒律?把自己缚住!人是要自由的,尤其美国,更讲自由,不自由毋宁死!”如此把佛教禁戒都抹煞一空,还诳说受戒和不受戒都可以做出家人,这真是邪语惑众,种阿鼻地狱之因!

若于本因贪物为罪。是人罪毕。遇物成形。名为怪鬼。

若是本来因贪求财物而造罪,这俱受罪完毕,离开地狱,仍然依照他的食物习气,遇物就贪恋不舍,因而依附成形。好像依草附木,成精作怪之类,叫做怪鬼。

贪色为罪。是人罪毕。遇风成形。名为魃鬼。

若是往日,以贪色而造罪,这个人受罪完毕,离开地狱,仍然依照他的贪婬习气,性好游荡,故遇风而成形,叫做魃鬼。魃鬼即旱鬼,又叫女妖,所到之地方,就大旱不雨。因多婬,故感陰陽不调,妖风能令云雨不成。

贪惑为罪。是人罪毕。遇畜成形。名为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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