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读诵网

强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得矣。

发布时间:2023-06-19 13:16:25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强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得矣。

古诗原文[挑错/完善]

强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得矣。摘自宋代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唐纪·唐纪五十八》

解释:强迫他人做力不能及的事情,这件事肯定不能成功;以人必定会违背的规定来禁止他人,这样的法令必定不能施行。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楞严经全文

  • 楞严经注音

  • 楞严经讲义

版权所有:楞严经读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