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读诵网

值利害得失之会,不可太分明,太分明则起趋避之私。

发布时间:2023-01-18 11:03:47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值利害得失之会,不可太分明,太分明则起趋避之私。 古诗原文[挑错/完善]

值利害得失之会,不可太分明,太分明则起趋避之私。

摘自明代洪应明的《菜根谭·应酬》

解释:当利害得失纠葛在一起时,个人利益他人利益不可分得太清楚,分得太清楚就容易贪图一己之私。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楞严经全文

  • 楞严经注音

  • 楞严经讲义

版权所有:楞严经读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