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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第二卷释义

发布时间:2019-07-13 16:02:15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根本明暗是二,见性是一。明暗是有生灭,见性是无生灭。有生灭和无生灭是不能相合的。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阿难又向佛说:“我现在再三思惟,这妙觉元明之见性,本来就是清净之体,跟那些尘相——明和暗、通和塞及心念思虑等即六处识心,确实亦漠不相关,那就不互相和合吧!”这里阿难不敢用决定辞,只用似是而非来请问。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

见性是不生灭,阿难用有生灭来比较不生灭是不对的。故佛说:“你现在又怀疑到你的妙觉真心,与世间的一切,是不相和合吗?”我再问你:“你的见精是不与明相和合?不与暗相和合?不与通相和合?还是不与塞相和合?”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假若不与明相和合,那就见精和明相,必有一条边际隔开。你不妨慢慢地观察,何处是明相?何处是见精?在见精和明相两者之间,以何处作为它们的界限?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阿难!如果光明的这一边,必定没有见精在见,那么光明与见精,就会如风马牛之不相及,各走极端,自然不会知道光明所在之处。处尚不知,怎能知道他的界限?界限不成立,那么你之不相和合的道理,也不会成立。由此也知道,暗和通,及诸群塞,亦是一样的道理。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上面之合,是混合之意。现在之合,是合在一起。

阿难!又若这妙明见精不是和合的话,那么,是不与明和合,不与暗和合,不与通和合,还是不与塞和合?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

如果不和明在一起,那么见性和明相,便成乖背不相立。一属性,一属相,各不相干。好像耳朵和明相,了无关系,不相接触;耳朵是不能分别明暗的。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见精尚且不知道明相所在的地方,它怎能分别暗与不暗,和合与不和合的道理呢?由此可知暗与通,及诸群塞,亦是一样的。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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