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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赋税制度,宋代的农材赋役制度大致延续唐末的两税法

发布时间:2022-10-20 10:17:41作者:楞严经读诵网
北宋的赋税制度,宋代的农材赋役制度大致延续唐末的两税法 北宋的赋税制度

  宋代的农材赋役制度,大致延续唐末的两税法,但增加了丁税。而差役则甚为繁重造成人民负担,因此王安石变法时有免役法的推行。

  北宋的田税规定,向土地所有者按亩征税,每年夏秋各征收一次(沿袭唐朝的两税法)。北方各地大致每亩中等土地可收获一石,须纳官税一斗。江南各地由于产量较高,每亩须纳税三斗。唐代的两税法是按资财多少征税的,而宋代则是按土地面积定额征税的。秋税,是在秋熟后按亩征收粮食;夏税,是以收钱为主,或者折纳绸、绢、绵、布。



  按亩征税是征税的基本标准,但是在实际征收时,还有所谓“支移”、“折变”的计算,从而提高了实际征税的税额 。“支移”就是在征收秋税时,要求农民运至指定地点交纳,如果农民不愿随长途运输之劳,就要多交一笔“支移”,也就是“脚力钱”。“折变”就是在征收夏税时,钱物辗转折变,也提高了实际交税额。

  官田招佃农耕种,由政府收取地租,称为“公田之赋”。但官田本身无人交纳秋夏二税,往往又把二税加到佃农头上,加重地租数量,即所谓“重复取税”。

  北宋的身丁税规定,男子20岁为丁,60岁为老。凡是20岁至60岁的男丁,都要交纳身丁税,交钱或交绢,与两税同时交纳。

  北宋承袭五代十国的苛捐杂税,以类合并,统称之为“杂变”。其中名目繁多,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等,即所谓“随其所出,变而输之”。杂交也必须随同两税输的。

  和籴是官府强制收纳民间粮米;和买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布抽。在实行和籴与和买之初,是按土地多少,分别派定强制征购的数量,并付给一引起价款,到后来,则都是“官不给钱而白取之”。

  北宋简介

  北宋(960—1127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与南宋合称宋朝,又称“两宋”。以其建都于北方汴梁(今河南开封市),为别于南宋而史称北宋。北宋乃由后周末帝禅让赵匡胤开始。太祖即位后将手握重兵的将军与地方官吏的武将军权予以剥夺,委以虚职,并改以文官带军,将军权与财政大权全部集中到中央。免于出现唐朝藩镇割据的局面。但是这也导致宋朝在对辽及西夏的战争中失败。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攻入开封,次年灭亡。共历9帝,167年。宋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经济与文化教育最繁荣的时代,北宋时的国民生产总值占据世界的60%。北宋的最大统治区域北以今海河、河北霸州、山西雁门关为界与辽相交;西北以陕西横山、甘肃东部、青海湟水与西夏交界;西南以岷山、大渡河与青藏高原、大理国交界,以广西与越南交界。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全国有6,499,145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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