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为众,固是美事,然须已事已办,而后为之,不然,或烦劳神志,或耽着世缘,致令未有所得者望洋而终,已有所得者中道而废。予兴复云栖,事事皆出势所自迫而后动作,曾不强为,而亦所损于己不少,况尽心力而求之乎?书此自警,并以告夫来者。
[译文]
建立丛林,使得大众能够安身办道,固是好事。但必须待自己的生死大事已有把握了,而后去兴建它。不然的说,或为筹备财力而烦劳神志,或为应酬枟那而耽著世缘,致使自己修行荒废,未得到实益,已濒临命终,许多本愿未能实现。即使修行曾有所得,也会因种种烦劳耽搁,半途而废。就拿我自己为说吧,当初兴建云栖寺,事事都是出于为势所迫,才不得不兴工动作,没有一件是勉强去做的,但还使我在修持工夫方面损失不少,何况尽心尽力地为此事去操劳呢!所以,我把有关建立丛林这件事记下,留为自警并劝告后来的人。
版权所有:楞严经读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