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法戒录 劝亲狎妓童者
劝亲狎妓童者(共二则,皆戒)
妓女对社会造成的毒害真是太大了!使人精气枯竭,家财损耗,夫妻离异。朴实的人与之亲近就会变得淫荡,聪明的人对之爱恋就会变得痴迷。妓女迎新送旧,藏污纳垢,可以说是天下最污浊的了。可是世俗之人却乐此不疲,真是太奇怪了!至于那些同性恋者宠爱男色,就更是多此一举。有幸生为男人,不会被人所污,却在本来不会受污的地方,非要想方设法被人所污,岂不是自寻烦恼?不知是谁开的先例,以至今天还有这样的恶习。洁身自爱的君子,应一并戒除。
赵刘二子(都中竞传)
宛平人赵林,有一天陪同刘方远在一个妓女家饮酒。这个妓女过去的相好王宗义也来了,刘方远与他斗殴,将王宗义打死。官府知道后,刘方远就让这个妓女说是赵林杀的,结果赵林却被处死。一天,刘方远正在宴请宾客,客人忽然揪住他的头发,用赵林的口音骂道:“人是你杀的,竟然嫁祸于我。我已经在阴间把你告了,阎王马上就会来抓你们!”不久,刘方远和这个妓女都死了。
[按]北宋抗金忠臣杨邦乂,从不涉足茶馆酒楼。一天被朋友骗到妓院,他就把穿的衣服烧了以责备自己。与赵林、刘方远相比,真有天渊之别!
张崇义(友人目击)
康熙辛亥年(1671),山西永宁州的银匠张崇义,和一个叫武根耳子的娈童搞同性恋,吃睡都在一起。一天,张崇义喝醉先睡了,根耳子看见铺子里有值钱的物品,就把张崇义打死,偷了东西逃走。当时正值五更,他逃到东门,城门还没开。早晨将其抓获,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按]家中有俊美的男童,往往与家里的女眷酿成丑闻。张崇义被娈童杀死,只是属于意外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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