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价值
文/陈兵
资产阶级革命的一大成果,是结束了封建社会政教合一、宗教干预政治的历史,政教分家,成为先进国家的标志之一。近世多种政治体制,包括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在内,都将宗教信仰划归公民个人的私事。刘小枫先生说得对:基督教只救赎个人,不救赎社会。满足信教民众的宗教需要,而不承担国家社会治乱兴衰的责任,基本上已成为近现代社会对各宗教职能的定位。这从国家、社会一方来说,无疑是理性的、开明的态度。
佛教,从来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超然于人间世,专以解决个人了生死的终极关怀问题为职责,至于黎民百姓的衣食住行、社会生产、国家治理等俗务,一般认为乃世间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机构的职事,不在佛教的责任范围之内。在儒释道三元共轭、以儒为轴心的文化格局中长期流传的中国佛教,更明确以了生死出世间为己任。宋代以来,儒管治世,佛管出世,不仅被皇家所钦定,而且被不少佛教高僧大德所认同。学佛,在中国人眼里往往就是烧香吃素磕头念佛,最彻底是看破红尘出家入山。就连小时候受过皈依、有法名,后来钻研过佛经的鲁迅先生,也竟然憎恨虽学佛出世而做得不彻底的在家居士们。
佛教徒尤其是僧尼卸掉一切家庭、社会责任,专为自己了生死而修行,这在极重政治伦理教化,力主为人必须恪尽各种家庭、社会责任,尽孝尽忠的儒家人士看来,是背逆人道的自私之举,为儒家伦理观念所难容。佛教因此召来不少儒士尤其是理学家的攻讦,受到民族文化心理的排拒,被加上“无君无父”、“入家破家,入国破国”的罪名。这成为佛教在华弘化的主要障碍。直到今天,这种障碍依然存在。脱卸社会责任只管个人了生死,还要求别人供养自己修行,与人人尽责贡献社会的现代伦理观念更为相悖。近代中国杰出哲人如熊十力、梁漱溟、马一浮、唐君毅、牟宗三等,虽然深通佛学,而终出佛入儒,援佛入儒而成新儒家,梁漱溟先生极心仪佛法,却“反对佛教的倡导”,[1]是一件值得佛教界人士深思的事。这些哲人学者,无非是有见于中国佛教的出世习性及佛教徒之脱卸社会责任,从振邦兴国及社会教化的角度着眼,选定积极入世的儒学为教化之本,把佛教定位为一种辅助性的次要文化。梁漱溟先生认为“假使佛化大兴,中国之乱便无已”,是因见佛教“专谈现世生活以外的事,不谈现世生活”,若国民尽为佛徒,人人脱卸社会责任只管自己了生死,不管现世生活和国家社会,岂不有亡国灭种之虞!虽为文人杞忧,却也非无其据。
佛教理应承担社会责任
克实而言,佛教所宗本、弘扬的佛法,乃宇宙人生本然的客观真实,由佛陀的慧眼所发现揭示,是唯一能引导人超出生死、永享常乐我净的无上大道,于世出世间至尊至上,诸圣归仰,龙天呵护,其价值,非满世界金银珠宝所能计量,非世间任何文化体系所能相比。佛法虽常在世间,却超越世间,超越时空、古今、社会、国家、民族,不受任何人为界畛的拘限。不管世人发现与否,佛法的真理常恒不变,如日常照,不因盲人不见而损减其光明。佛法本具的价值,不会因世人的低估而贬值,如无价宝石不会因人们不识货而损减其璀灿晶莹。世人只有发现认识佛法的荣幸,佛法对世人来说无责任之可言。
佛法的宝贵价值,被很多佛教徒所体认,从而以遭逢、归依佛法为极大荣幸,因佛法这无价宝被世人冷淡甚至诽谤而悲感伤痛,这自是一个佛弟子应有的信念与情怀。了生脱死,确为做人应慎重对待的头等大事、根本问题,是每个人应有的追求与天赋的权利,无可非议,家庭、社会、国家都无权干涉。
佛法与人类社会交涉而决定社会对佛法态度的一大关键,是弘扬实践佛法的社会实体——佛教——更具体地说是佛教徒和佛教团体机构——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社会对宗教价值的认识,往往不是看宗教的教义是否为真理,而是首先、主要看宗教的社会功能、社会作用,实际上主要从宗教徒的行为看宗教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正如印顺法师《佛法概论》所说:
社会的认识佛法,作学理的研究者少,依佛弟子的行为而决定者多。[2]
佛法之无上价值是否能被世人所广泛认识,实系之于广大佛教徒的行为。而决定佛教徒行为的关键,是个人了生死的信仰与社会责任承担的关系问题,亦即出世间与入世间的关系问题。
佛教,作为一种生存于人间的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教化、社会文化体系,乃社会大机器中的部件。佛教徒,作为人类社会的成员,乃社会大机体中的细胞。佛教、佛教徒、佛教团体机构作为因缘所生的有为法,其生存依赖于人类社会,依赖于人民大众所提供的各种物质和文化条件。没有社会生产和思想文化的发达,人间便不会有佛教出现、流传。没有父母生养、师长教育、亲朋帮助、工农商政供给衣食住行、军人警察提供安全保障等诸缘,任何佛教徒都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学佛了道。既然有赖、有取于社会,则理当回报社会,承当社会成员所应负的各种社会责任。现代社会虽反对宗教干涉政治,不要求宗教承担治乱兴衰的责任,但并非认为宗教无任何社会责任,更不容许宗教徒逃避一般公民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国政府要求宗教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相适应,实际上便是对宗教社会责任的定位,意谓各宗教应有益于社会,应教导信徒尽到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参与国家建设。
力尽社会责任,以发达人生、净化人间、建设人间净土为己任,乃佛陀教义的基本精神。佛教本义,并不像一些中国儒士所理解的那样不管现世生活只谈出世间的事,只管出世,仅仅是在中国封建社会特定的政治文化环境中形成的衰落期佛教的特性。
从释尊的言传身教看,他并非只管出世间的山林瑜伽士,而是一位极度热心于济世导俗的法王,虽出家修道得成大觉,而不忘报答亲族国恩,特专门回国探望亲属,为之说法。后来佛父净饭王病危,佛再度回国为父王说法送终,亲自扶棺送葬,尽了人子之责。当琉璃王率兵攻伐佛陀故国迦毗罗卫时,佛陀虽知国人业报难逃,仍于半路劝阻琉璃王退兵。国亡城破后,佛亲率僧众回国看望被琉璃王残害的释迦族妇女,说法抚慰,表现出炽烈的爱国爱民之心。佛陀成道后深入人间化导众生,四十余年诲人不倦,直到临终还在说法。不仅说四谛十二因缘等法教人自净其心超出生死,而且谆谆教诲青年、妇女、长者等在家人如何营生治事、持家理财、交友尊师、父严子孝、夫妻和谐,过好世俗生活,获得现世安乐、后世安乐。佛陀还多次教导频婆娑罗、波斯匿、阿阇世等印度名王如法修身治国,推行民主法治,以十善导民,使人民丰衣足食,社会祥和安定。佛陀不仅每天耐心教诲众多前来求教的人们,而且谙知时事,关心民众疾苦,主动为民众排忧解难。如释迦族与拘利族争水,佛陀特地远道赶去调解。毗舍离城瘟疫流行,佛陀不怕被传染,专门进城去安慰教化病人。佛陀以其身教表明:力尽社会责任,关心民众生活,乃佛法之正旨。
当年佛陀门下众阿罗汉,也并非自了汉,而是各自深入民间,广交朋友,化导民众。佛陀教导已得解脱的弟子必须分赴无佛法处弘法,不得二人同行。[3]隐匿深山大寺只图自了生死不管世事,乃后世一类佛教徒的作为,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风气,是有违佛旨的,佛经中呵斥此类人为“焦芽败种”。至于在家人学佛后不管家庭社会,更是违背佛陀所示的在家学佛之道,是闻法学解不够或对佛法理解片面浮浅所致。
最能体现佛陀本怀的大乘佛道,对佛教徒应尽社会责任更为强调。大乘教导佛弟子应报答四恩——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或天下恩、国主恩、师尊恩、父母恩。《心地观经》谓“如是四恩,一切众生平等荷负”。既然荷负四恩,则知恩报恩,报效父母、师长、国家、社会乃至全人类,乃不容推诿的责任。《杂阿含经》卷四七佛教诫众比丘:
知恩报恩,其有小恩尚报,终不忘失,况复大恩!
《优婆塞戒经》卷二教导在家弟子应“少恩加己,思欲大报”。大乘《华严经·普贤行愿品》教导学佛者应“恒顺众生”、“平等饶益一切众生”,鞠躬尽瘁为众生服务,满足众生的种种需求,对众生“种种承事,种种供养,如敬父母,如奉师长及阿罗汉,乃至如来,等有无异。”服务众生应“如母爱子”,“如仆事主”,不思回报,切实为众生疗治疾病、周济贫困、抚慰孤独鳏寡,种植园林果树、便利来往行人,为利益众生而学诸技艺,乃至“代诸众生受种种苦,令其解脱。”[4]通过这样利益众生的不断修行,广结善缘,多积福慧,引导无量众生共趋善道、佛道,一步步实现“净诸世界”、“庄严国土”的宏愿。
菩萨道六度四摄的实质,是在深入众生、投入社会活动,利乐众生中净化自他,双修福慧,庄严国土。大乘道要求菩萨行者以最彻底的报恩心、无缘的大悲心,勇敢地肩负起利乐尽法界众生、度化尽法界众生共趋佛道、庄严尽法界国土的重任,岂止是承担地球人间的社会责任?但人间的社会责任,是身在人间的学佛者首先应尽好的最起码责任,若连一般人必尽的社会责任都尽不到,还奢谈什么度化尽法界众生?若连自己现在所住的国家、社会,甚至连佛教自身的教团、寺庙都不能净化庄严,还奢谈什么庄严尽法界一切国土!
近代以来,佛教界大德针对中国佛教的积弊所提倡的“人生佛教”、“人间佛教”,是对佛陀原旨的复归。太虚大师强调学佛要立足于现实人生及我人生存的地球人类,从做人修起,先完成人格,好生做人,“完安物质的生活,增高知识的生活,完善道德的生活,再以此完成优美家庭、良善社会、和乐国家、安宁世界”[5]。尽心“服务社会,替社会谋利益”,修依人乘行直趋佛果的大乘圆渐之道。号召学佛人“以爱国心为前提”,“一致奋起建设光荣的国家”,变浊恶的人间为庄严之净土。赵朴老倡导的“人间佛教”,主要旨趣是在社会生活中“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四摄、六度以利益人群”、“自觉地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崇高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印顺法师对太虚大师的人间佛教思想作了进一步发展。
佛教的三重社会责任
依人间佛教的精神,佛教、佛教徒应尽的社会责任,大略有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
第一,应尽好普通人应尽的家庭、社会责任。
这是每个佛教徒应尽的最起码责任。在家佛徒应努力学习、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社会贡献物质、精神财富。在家庭中敦伦尽分,孝养父母,教育子女,和睦家庭,关心帮助亲朋邻居、同学同事,待人热情礼貌,为人坦诚谦和。总之,要在家庭和社会上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无何亏欠而有所奉献的人,一个俯仰无愧的人。至于出家佛弟子,虽然不一定要直接承担家庭责任、担负社会工作,也应好好修行,做寺庙的优秀管理者、佛教徒的佛学教师,以报答家庭和社会。
一个佛弟子如果连社会上一般好人能尽的社会责任都尽不到,其结果不仅是自己生活过不好,受到家人、社会的指责,更会连累佛教,使社会人士误解佛教,认为是佛教把人教坏了,这岂不是以身谤法!
现在有些初学佛的人,只知为自己速了生死、得成就或入禅定、发神通打算,不顾家庭社会,上学的不好好读书,工作的不好好上班,或用师父给的钱到处参访奔走,或托病请假闭门打坐观修。这种人待人处世,道德水平往往不及社会上较好的人,多不通人情世故,不考虑别人的利益。他们虽然学佛修行下功夫费时不少,但多收效甚微,甚至常出这样那样的怪毛病。其根本原因便是没有先做好人,生活过不好,社会责任尽不到,居不遑安,潜意识里难免常有负债感,学佛的出发点便是我执我爱,岂能平心静气放下一切而入定发慧?尤其是拿薪水而不上班或上班而不尽责,更是违犯偷盗戒,这样活一天便增一份饿鬼业因,戒基未立,何来定慧?须知佛是福慧极大之人,要从做好人修起,连人都成不了,谈何成佛!即便是学得立地成佛的密法,若不先做好人,也未必能修得起、用得上。
第二,佛教应尽到一个社会教化体系应负的责任。
佛教,顾名思义是以佛的觉智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教化体系,这是佛教的天职。佛教的报答四恩、悲智不二、自净其心、恒顺众生、无相布施、利乐有情、庄严国土等教义,五戒十善等戒律,与现代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的“四有”、“五爱”等道德规范基本相通,又与人们了生死的终极关怀联结一体,在今天仍具道德劝化的巨大功能,能指导人们合理生活,自觉规范行为,塑造完美人格,提高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大乘佛教“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欲救护诸众生”、“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等精神和六度四摄的修行体系,足以培育出福智双全、人格高尚、赤胆忠心、为国为民而具牺牲奉献之精神、坚忍不拔之毅力,以利乐天下苍生为己任的人中豪杰,可作民族之脊骨、国家之梁柱、民众之楷模领袖,对华夏振兴、世界和平、人类向上,能起到重大作用。
促进精神文明,平衡社会人心,培养英雄贤圣,乃佛教对国家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一责任要由每个佛教徒来承担,首先从教化自己做起,依佛法修持,尽职尽责,生活得好,奉献得多,表现出高尚的精神、完美的人格、超群的智慧、利人助人的赤肠热心,自然会成为周围人众的榜样,佛法的光辉会从自己身上向外辐射,如日普照,吸引、带动人们向善学佛。
按佛经中的要求,一个在家佛弟子除自己精勤修行外,还应时常主动地以“四摄法”摄引、教化周围的众生,“随所住处为众说法”,随众生的过失和接受能力导以正道,若不如此,是为失职,“而是菩萨则为诸佛之所呵责”。
以“一禅二诵三劝化”为正业的出家僧尼,更是职业的道德劝化师,其教化众生的担子更重。
无论出家在家,凡为佛弟子,都必随时随处劝化众生,乃至“与一切众生为依,为救、为归、为趣、为炬、为明、为照、为导”,[6]通过道德劝化,净化人间,淳化世风,改造社会,这是佛陀教旨赋予佛弟子的伟大使命,是人间佛教的重要内容。太虚大师说得明白:人间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来改良社会,使人类进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
第三,作为人类最高智慧成果的佛教,还应负起指引人类文明航向,使全人类向上、全世界严净的重任。
在人类文化体系中,只有佛法以全宇宙十法界为坐标俯瞰人生,对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处境及人的自性潜能、终极归趋有清澈的认识,对人间的缺陷和人类文明的弊病有深刻的揭露批判,并以承担人类终极关怀、度尽众生、庄严一切国土为己任。如此智能胸怀,理当担荷引导和改造人类社会的超级重任,而不应只作满足少数厌世阶层心灵需要的清凉剂、社会文化橱窗里的装饰品。
当今社会,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泛滥成灾,价值失范,道德沦丧,贪污腐化、物欲横流成为公害,不少人在纸醉金迷中荒芜了精神田园,迷失了人生航向,需要佛法的智慧指点迷津,给人们提供可靠的安身立命之本,予社会建设以深刻启迪。
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将使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在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发生巨大变革,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的人类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困惑,具超前智慧、高度文明自觉的佛法,理应在全人类文化重建中发挥重大作用,以圣者、长者的睿智,提示人类从超越自身与自己创造的文化之角度,高瞻远瞩,自觉主宰文明走向,促进科技与人文的深层统合和科学的飞跃,以及东西方文明的深层融合,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高度和谐,重视自性潜能的开发,进行生命的自我变革,建设宇宙化、自觉化、合理化的新型文明。
佛教、佛教徒应自觉肩负这一光荣的文化使命,面向全球,面向未来,开阔视野,以开放的心态、清醒的时代意识,紧扣人类文化重建的根本问题、切要问题,以种种方便努力弘扬佛法,使世人广泛了知佛法的智慧。这是佛教对人类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尽责任中了生死
佛教的社会责任,与佛教徒个人了生死的大事一体不二,并非水火难容。各种社会责任,对学佛了生死而言,决非不得已的负担与障碍,而是必不可缺的胜缘。以上所举三重社会责任,都属传统佛教五乘道的基本内容,不出五戒十善、六度四摄的正道和现法安乐、利乐众生、普度众生、庄严国土的意旨,皆可证之于经教。
五戒十善、六度四摄、利乐众生、庄严国土,都必须在与众生的关系中,主要是在人类社会中实践,在社会责任中完成,离开人类,脱卸社会责任,便无从成就佛果,也难以自了生死。所谓了生死,并非死后方了,并非离社会责任才能了,要在于我人生活之当下,以智慧照破自心中的我法二执,证见本来无生的实性。如《金刚经》所言“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一切善法,指五乘正道、五戒十善、六度四摄,皆可具体摄于以上所举三重社会责任中。
三重社会责任,要在现实人间以我人身心去承当,皆属做人、完善人格之事。当一个人以高度的责任心、深切的大悲心、离我法二执的清净心去做时,便可于做人、尽责任中自觉觉他,增长福智,虽未必能当下三身圆满成佛,却足以了脱生死,分证佛德。另一方面,力尽诸责时,都有个克己利他之事在,所以只要全心尽诸责任,烦恼根株——我法二执自然淡化、消解,福智资粮自然积集,人格自然完善,完善至极点,即近于佛。太虚大师所谓“人成即佛成”,印顺法师所谓“从人而向于佛道”之人间佛教的深意,大概即在于此。依佛理而言,这无疑是学佛正道,甚至可成为快速成佛的圆顿之道。若人能于一念间以离我法二执之心恪尽诸责利益全人类,则可于当念间成佛,较密法由三密相应的观修成佛更快。若人于恪尽诸责、作诸功德后,于临命终时深信切愿往生极乐净土,必能遂愿往生,比未尽责任多所亏欠而仅持佛名号者往生更易,生品更高。何以故?福德深厚、事理俱到、自他两利、生死根株易拔故。
一个人即便遁世入山修定发通,乃至修密法得悉地,也只是自己有所成就,至多是自了生死,离圆满成佛尚远。何况从来入山者多如牛毛,成就者寥若晨星。就算得大成就自了生死,还须再来人间多生多世尽诸责任,广结善缘,利乐百千亿众生,方能圆满成佛。与其它生后世再来人间尽责利人,何如当下即在人群社会中好好做人,恪尽诸责,广行劝化,弘扬正法,从做人直趋佛道?盲目效法古人之离尘出世入山苦行,欲图尽快了生死而不顾社会责任,到头来往往是佛未能成,人先做不成。究其原因,便是未能深解佛法了生死的旨趣,不知做人与成佛的密切关系,没悟透“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的真意。
具有无上价值的佛法,只有通过广大佛弟子在恪尽社会责任中的实践运用,方能使世人透过其社会价值而认识其本具价值,方能在人间发挥其建设净土的应有功用。身为佛弟子,尤其是生当斯世的佛弟子,肩负着维系人类文化慧命的伟大使命,责任重大,当勇敢担荷,全力承当,不负我佛,不负众生,不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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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東西文化及其哲學》
[2]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印行1990,第19页
[3]见《杂阿含经》卷三九第1094经等
[4] 《华严经·十回向品》
[5] 《太虚大师全书·佛陀学纲》
[6] 《华严经·十回向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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