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读《文昌帝君阴骘文》里面,有一段经文就是:「昔于公治狱,大兴驷马之门。」在《文昌帝君阴骘文》里面有这个经文。
「昔于公治狱」就是,于公就是这里于定国的父亲,根据《汉书 于定国传》,于定国的父亲于公,他是县里面的一个监狱的官员、狱吏、狱史,就是掌管刑狱的法令的记事,郡决曹掾是决狱官。他很会管理监狱,他判案很公平,违法的人对于于公的判决都没有怨恨。这个相当不容易。那么当时他在,还在担任监狱官员的时候,他那个郡里面就帮他设立了一个生祠,称于公祠。他人在的时候就已经把他设立一个,类似这个宗祠在恭敬他。
那么于公有一件事情让人家很津津乐道,就是他在当决曹掾的时候,在东海那个地方有一位孝妇,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了,所以她年少守寡,她没有儿子。
但是她非常地恭敬跟孝顺的奉养她的婆婆。那她的婆婆因为担心这个媳妇因为年纪轻来孝养她,反而妨碍她改嫁的机会,想让她再改嫁。可是这个媳妇怎么样也不愿意改嫁。她的婆婆有一天就对着邻居说了,她说,我这个媳妇这么孝顺,工作这么努力的来孝敬我,可是我却是很同情她,她没有跟我生个孙子就这样守寡,那将来我老的时候。因为她没有生儿子或是什么,人家说养儿防老嘛。那她的婆婆是担心她说,她没有小孩,那她为我守寡,那将来我老了,她的婆婆说,我老了、我死了,我这样反而拖累我这个媳妇啊,她还年纪轻啊,那怎么办呢?她跟邻居这样说,然后她的婆婆说完以后,没有多久就上吊自杀。
这个婆婆也是很难得,她不是因为厌世而自杀,或者是因为身体不好而自杀,而是因为她这个媳妇这么孝顺,年纪轻轻就守寡,她想到说,如果我死了以后,我媳妇怎么办?所以她想一想,自己干脆自己先走,就上吊自杀。她想说,如果我自杀了,那我媳妇就会去改嫁,就没有后顾之忧嘛,她是因为要照顾我才不改嫁啊。可是我们讲说,反而好心没好报。她这个婆婆的女儿竟然去官府诬告她的嫂嫂了,说这个媳妇杀了我母亲。所以当时的县令就逮捕了这位孝妇。可是这位孝妇就一直否认她杀了婆婆。那官员查验结果,最后孝妇百口莫辩,她没有办法只好认罪。
这个案子,这个刑事案件,公文书已经判决确定了,就是已经判决书都写好了,要呈上郡府。刚好这个于公就在这里面当太守的助手,因为刚才有提到于公他担任什么?就是决曹掾的这种工作,等于说是专门处理、专管这一块,法律这一块。当时于公就认为这个孝妇她受冤枉,他认为这个孝妇这么认真的孝养她的婆婆十几年,而且地方大家都知道,知道这个媳妇很孝顺,她一定不会杀她的婆婆。但是太守就是听不进去,那于公据理力争也没有办法,他就抱着这个狱讼的判决文书哭倒在郡府上面。然后后来于公就跟郡守讲,他本身有病,他想要离职,他就辞职了。
后来太守把这个孝妇判处死刑,判处死刑以后,东海这个地方竟然,东海这个郡竟然三年都枯旱,就干旱了三年。后来新太守到任了,新太守到任以后,就觉得很奇怪说,为什么东海郡会干旱三年?他就去占卜问原因,那当时于公就来跟新太守讲,他说,孝妇不应该死的,是前任的太守强行判决,罪过在这个地方。于是新太守就亲自去祭拜孝妇的坟墓,同时在坟墓旁边立一个碑文表扬她的孝行。很不可思议的,新太守做这个动作以后,天上立刻下大雨,那一年农作物就丰收。所以地方上的人就非常地敬重这位于公。
那么于公的儿子于定国后来也是担任狱史的工作,还有决曹的工作。他辅佐,他又担任廷尉史,后来担任狱史。汉宣帝即位的时候,于定国担任光禄大夫,于定国也请老师学习《春秋》,他行弟子之礼,为人非常谦恭。他的判决也都是很公平执法,他对于鳏寡孤独的人特别怜悯,如果罪情有怀疑的话,都是从轻处理。所以当时朝廷就称赞于定国说,「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于定国担任廷尉十八年,后来升任御史大夫,后来担任到宰相,担任到丞相,封西平侯。
所以你看这个于公积阴德,刚才讲宋朝赵清献公也是这样,那这里于公也是积阴德,于定国就当到丞相。那么当时于公在乡里,于公乡里之门坏了,他家乡的那个门坏掉了。那么乡亲父老好意,就帮他修他们家的大门,于公家的大门,老家的大门。那当时于公就说啦,稍微做高大一点的里门,可以容纳驷马高盖车子通行,「驷马」就是四匹马。所以于公自己知道他将来子孙会很发达。于公就说了,他说,我治理刑狱政绩积了很多阴德,我从来没有冤枉过无辜的人,所以我的子孙一定会兴盛显贵。所以他修门的时候就把门拓宽了,让四匹马可以进去这种大门,把它拓宽。
摘自《太上感应篇汇编》(第一六四集) 黄柏霖警官主讲
文字稿来源【太上感应篇共修网】
版权所有:楞严经读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