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喜爱的东西送给心爱或尊敬的人,是一般人都会有的作法,这是表达自己的爱意或敬意。
我们喜爱的东西,是通过感官接触而引发内心对它的喜欢。虽然个人所好所爱,未必尽然相同,但仍有基本的标准。一般上自然界的东西比较易於引发内心较单纯的喜爱,如通过眼根的色尘,较易引人喜欢的是花、草等,鼻根则为香,舌根则为水果等滋味,而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送礼的礼品。
把这份心意转化为宗教的感情,便是将这些东西供养所供奉的佛或神明了,因此在寺庙里,多的是这类的供品。虽然有些是不带有必然性的宗教味,如花、果等,有的则似乎宗教味较重的,如香,但这些都可以成为信徒供养的供品。
这些供品,有的供装饰作用,如一束鲜花,或经过插花技巧的花道作品,对一个佛堂的庄严,有一定的视觉效果。一缕袅袅上升的香烟,不止有一股香气稳定情绪,更在气氛上增加了宗教味道。
供养者的心意其实是很重要的,但假借外在的实物来表达,是其中的一种方法。而两者是否相应,有时可从供养者在供养时的态度看出来。有的信徒,只是很诚意的把自己所喜爱的拿来供养,有的是为了要炫耀自己的奢华,有的则有所求而来,他们未必都直接流露出这种种心态,但从他们的一些举动中多少可以看出来。
当然,信仰宗教者的程度不一样,未必要求每个信徒都只是一份单纯的诚心。而实际上我们也无权要求任何人以甚么心态来供养,不过我们可以扪心自问,当我们在供养时,内心所流露的,是怎样的一份心意?并检讨自己是否往更高的层次去追求。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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