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核心思想是善恶报应、因果轮回,认为众生各依善恶业因,在天道、人道、地狱道等六道中生死交替,有如车轮般旋转不停,故称六道轮回。为善有善报,为恶有恶报,报应的好坏根据持戒的多少而有差别,这种观念自魏晋以来已经深入人心,对唐宋上至贵族官僚下至平民百姓的价值观念影响巨大。唐宋两代轮回报应思想的传播渠道除了大量的佛教经典外,小说亦是不可忽视的,尤其在广大中下层民众中,小说更是构成了最主要的传播方式。
基于因果报应思想,唐宋笔记小说中最多的报应故事是有关所谓“应验”、“灵验”的故事。宋人所编古代文言小说的第一部总集《太平广记》中记载的“应验”故事,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善有善报”型。故事人物因信奉佛教、礼敬三宝或念诵佛经而得到神灵感应,取得善报或化险为夷,如唐太宗时萧瑀因笃信佛法,“八日念《金刚经》七百遍”而“桎梏忽自脱”,免于重罚,感于此而著《般若经灵验》。
二是“恶有恶报”型。故事人物因作恶造孽或对三宝有所不敬而遭致种种恶报,如唐佚名《大唐传载》记贾至因毁佛而被一牛首人以沸水煮烂而死。除了“应验”故事外,报应故事还有不少类型,《太平广记》“报应类”分为“金刚经”、“法华经”、“观音经”、“崇经像”、“阴德”、“异类”、“冤报”、“婢妾”、“杀生”、“宿业畜生”等小类,其中前三类专讲诵经念佛而应验故事,后几类则泛述善恶报应事。轮回报应思想在儒家看来是异端左道,然其善恶因果无限循环的模式却有助于小说突破时空的限制,扩展叙事的时空,尤其是轮回的重要场所——地狱,在小说中极为常见,由此产生出一种新的故事模式——“地狱巡游”。中国本无地狱观念,而有与之类似的冥府或冥界观念,这种观念为佛家地狱观念在中国的传播提供了思想基础。随着佛教的传播,地狱巡游故事在小说中逐渐增多,并同传统小说中已有的冥游故事相互融合。六朝以下的笔记小说中出现了大量的地狱巡游故事,这些故事中的“地狱”对以往的“泰山”或“酆都”进行了改造融合,甚至取而代之:掌管冥界的不再是泰山府君,而是阎罗王,对冥界的描绘也由先前的幽都鬼城、阴曹地府转变为十八层地狱。
“地狱巡游”的故事模式可视作报应故事中的特殊一类,其特点是某人因某事而入地狱,罗列所见种种恐怖景象以及受恶报之人的种种惨象,以此证明佛经的正确,并且故事简单,模式雷同,仅有篇幅长短、叙述详略的不同。短者如《夷坚乙志》“变古狱”条:“大观初,司勋郎官郭权,死而复生。言遍至阴府,多见近世贵人。其间一狱,囚系甚众。问之,曰:此新所立变固狱也。陈方石说。”长者如《夷坚乙志》卷四“张文规”条,将近2100字;《玄怪录》“崔绍”条长达3500余字,情节曲折,描写细致,人物对话频繁,有性格刻画。入冥故事的结构也较为简单,即“暂死—入冥—复苏”。具体地说,某人因某种原因暂时死去,进入冥界接受审判,又因某种原因(或因冥司弄错,或因其在世奉佛有善举)而放回,在放回前冥司会带其游历一番,见到地狱中各类报业的惨状。其中,入冥是故事的主体,在此期间入冥之人会遇见冥界的各层官吏,游历冥府各个机构,其中或有某些插曲,使故事突生波澜、增加悬念,但大体上不会超出以上这一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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