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乘的婚姻观
对于以在家人为主体的汉传佛教而言,菩萨乘行者的理念最为亲近、最易下手,也最契合时代。菩萨乘亦名大乘法,即以大悲心为上首,以方便度化无量众生为已任。而当今的时代特点,人们不仅是现实的,而且还是恋世的。故菩萨的入世作风,在现代的常人看来,是非常亲切的,而以急于了生死的声闻、缘觉乘教法,则相对来说,一般人反而从敬畏以至害怕。大乘菩萨与自我解脱不同,他的精神博大而坚强,能以“以出世精神,作入世事业”。大乘法中,在家菩萨占绝大多数。他们常在城市乡镇,人烟稠密的地方,利益众生,造福社会,弘扬佛法。如《华严经?入法界品》、《维摩诘经》等,都记载许多在家菩萨,在社会上现身说法种的种种情形。
菩萨乘的婚姻观,有如下特点:
(1)从空性的立场来看婚姻:其实婚姻当体即空性、即涅槃。婚姻当体即不生不灭,不净不垢的;如龙树菩萨说:“诸法从本以来皆涅槃相。”;
(2)从大悲的立场来看婚姻:佛教是慈悲的宗教,慈悲即“与乐拔苦”。慈——即慈爱众生并给与快乐(与乐),悲——即同感其苦,怜悯众生,并拔除众生之苦(拔苦)。《涅槃经》卷十四云:“一切声闻、缘觉、菩萨、诸佛如来,所有善根,慈为根本。”菩萨永远与众生为眷属,慈悲的精神可以突破那种占有的爱、自私的爱、个人的爱,并由此升华为一种对所有众生的爱。有人的地方就有痛苦,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温暖,有烦恼有痛苦就需要指引如何解脱;所以,婚姻当然也是菩萨利生度世的场所。
(3)从修行的立场来看婚姻:古德云:“不入烦恼大海,则不能获得一切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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