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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达居士:五蕴无我

发布时间:2024-01-30 15:42:49作者:诵读
黄国达居士:五蕴无我

黄国达

什么是无我?杂阿含经中多说“色、受、想、行、识非我,不异我,不相在”。如杂阿含第八三经:“多闻圣弟子于色见非我、不异我、不相在。是名如实正观。受、想、行、识亦复如是。”阿含经对于无我的描述不是抽象的、神秘的或想像的,而是具体地就五蕴现象来观察,所发现的真相。由这样的观察,则能远离“即蕴计我”和“离蕴计我”的妄执。

色非我

现在,来讨论无我的观察,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正确的观察?

观察,梵语称为“毗钵舍那”,如果仅是分析思惟“非我,不异我,不相在”,那是不能洞悉无我的真相的!

如何观察无我?简单地说,就是不带结论、没有预设答案,如实地一一觉知观照五蕴的现起,并且确认其中并没有丝毫自我的实体的存在,就如在房间里面,你想确认没有“狗”,你就必须澈底搜寻房间每一个角落才能知道。色是不是我?由生理解剖学的知识道,身体是由四肢、五官、五脏六腑所组合而成。其中固体的成份称为地大,如:骨、肉、筋、指甲、毛发、牙齿等;液体的成份称为水大如:血液、内分泌、唾液、鼻涕、小便、汗水等;生化反应、体温等生理功能称为火大;呼吸、血液循环、心跳、身体动作等称为风大。身体只是四大假合的血肉之躯,如果这是“我”,或“我的身体”,那么,呼吸、心跳停止,肉体残缺或腐烂、分解之后,还是“我”吗?

经过这些理智上的分析,虽然了解身体不是“我”,但在直觉上,总还是觉得,这个身体就是“我”,所以要进一步观察,这直觉中的我到底是什么样子?

我能作事、吃饭、行走、说话、呼吸,就认定里面应该有一个主体的“我”才对。但是当你再仔细观察时,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这么一个“主体”,只有身心和外境的交互作用而已!仔细观察“吃饭”只是食物嘴巴、牙齿、舌头、咽喉、唾液等综合活动而已,作事、行走、说话、呼吸的时候,也要这样地如实观察。在馍糊、粗糙的认知中,才会产生“主体”的错觉,在真实、精密的观察下,主体的我只是为了说明方便所设立的“假名”而已,并不是实质的存在。当冷、热、痛、痒、饥、渴等生理变化产生时,也要仔细观察,其中到底有没有我,直到确认这些纯粹是生理现象,不但找不到而且不需要“实体我”“主体我”,这样在知见上才算明白“色非我”!

不相在

虽然破了“色即是我”的知见,仍有“色在我中”、“色属于我”,也就是“色身是我所有”的知见。那么,如何破呢?

那就要质问,既然色身是我的一部份,那就要问色身以外还有什么?若说是心,身心合起来是完整的我,那就要再继续观察这身心合起来的“我”是主体、实体吗?

五蕴非我

仔细观察作事、吃饭、走路、说话、呼吸等等这些活动,除了刚才所说的身体部份的因缘和合之外再加上“受、想、行、识”的内心作用,譬如说觉得味道好,喜欢吃,回忆起小时候在家里吃饭的温馨情景,兴起一股思乡之情,恨不得立即起身回家乡探亲……,看看有没有“主体”、“实体”的我?

当你确认,这一切同样找不到而且不需要“主体”、“实体”的我,这一切不外乎五蕴身心和外境的交互作用而已,所

以不但五蕴身心非我,五蕴身心也不属于我!

不异我

观察到这里,对无我的认证照理说,应该是完成了,可是我见根深、哲学思惟太强、或迷于神秘玄想的宗教人士还创造一个离开五蕴身心现象之外的“灵魂”、“神我”,这是“离蕴计我”、“五蕴异我”,这在如实观察中,根本不存在,而在理论上也不能成立,因为离开五蕴身心的我既然可以单独存在,与五蕴就无法产生关联,那就无法说明为什么有人苦有人乐,有善恶、贤愚、贵贱、美丑等千差万别的现象了!所以说五蕴“不异我”。佛法的缘起无我,才是如实的正观哪!

另外一种“五蕴与我不相在”的观察,就是“我在五蕴中”,五蕴是大,我小。将五蕴分为我之内的五蕴和我之外的五蕴,与“即蕴计我”同样将此部份的五蕴,看成实体我、主体我,其过失是一样的。将能作事、能吃饭、能说话、能行走、能呼吸的存在看成“主体我”,将占有时间、空间的身体看成“实体我”。这其实是凡夫的错觉,真相是缘起无我的,这些“能力”、“功能”是缘起的作用,而身体的存在是四大和合而有的。如果因缘不和合,如两脚麻痹就“不能”行走,意识昏迷就“不能”作事,再也没有自主、支配、主宰的作用了,所以这些自主、支配、主宰的能力是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所以没有“主体我”或“实体我”。

以上是依阿含经来观察而得知的“五蕴无我”的真义。一般人多少缺乏对无我的深刻体悟,多以表面的含义理解为不自私、不主观、不自我中心,甚至有人把无我误解为放弃自我、没有主见或自我虐待,其实这并没有看见无我的真相。

依以上的观察,无我的根本意趣是指没有自我的实体、主体,也就是“我空”或“缘起无我”,因缘和合如幻的“假名我”,仍然是有的,如果连这个缘起的身心现象都不能命名或称呼,那是会落入虚无断灭的!

观察无我,对生命和实际生活有什么帮助?是否能减少或断除烦恼?无我是一种智慧,当一个人明白没有自我的实体,“自我感”只不过是内心迷惑所产生的错觉,完全是虚幻不实的,这时才能在内心深处放下执取,不再苦苦地维护这虚幻不实的“自我”,也不再千方百计地满足这虚幻不实的“自我”所衍生的各式各样的欲求。这样才能真正澈底地放下自私、主观、自我中心,因为这些心态是事物的真实状态相违背的,既然不真实,这些自私、主观、自我中心就会造成与他人的冲突。一切法是缘起的,照见缘起无我,活在缘起无我的法性之流中,自然明了人我是平等的,我与万法也是同体的。

人我平等

就人我平等来说,别人和我是同样重要、同样需要受到尊重和接纳的。自私或自我虐待,自我中心或自我放弃,主观或没有主见,这些都是两边,不合乎中道,什么是中道?缘起才是中道,一切都要由当时的实际因缘来决定,这个“假名我”的能力是有限的,没有绝对的自主力或支配力,但也不是毫无作用的!

也就是说,你有责任照顾自己,而当你有能力时,还要去关心周遭的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而当自己暂时没有办法照顾自己时,就以感恩的心,接受帮助吧!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当别人的意见和我不一样时,多倾听对方的看法,了解他的感受,虚心讨论,如果可以达成共识,固然很好,即使看法不一致,也要尊重对方。你可以用正当的方法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但是当别人也需要这些东西时,抱持着分享的心,同甘共苦的心,不要有独占的心。

万法同体

就万法同体而言,这个“假名我”是汇集了大自然、社会、家族中的各种物质、血缘、心灵因素而凝聚、成长的,这些都不属于我。所以,要以感恩心感谢目前所拥有的一切,并以无怨心接纳现有的缺陷和困难,因为这一切都不是我,也不属于我。

同时,“假名我”的各种活动力,不管是精神的或体力的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大自然、社会和家族,就像丢一块小石头到湖中,会激起阵阵涟漪,向四面八方扩散开来。所以为了体现“假名我”与万法的互动性,在身口意的造作中,要审慎,不要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破坏环境,而且更进一步利益他人,造福人群、保护环境。这就是从无我的智慧中生起的众生同体、慈悲利他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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